江西:连续3年就业率低的专业可撤销 |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02:46 新晚报 | |||||||||
|
据新华社南昌7月13日电(记者 张敏)江西省教育厅日前公布了《江西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首次对连续3年毕业生就业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院校的新增专业数量设限。 为确保高校专业设置符合社会需求,《办法》规定,对江西省高校本科专业设置实行总量控制,对就业率偏低的专业进行调整、停办直至申请撤销。《办法》还特别严格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