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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实施“瘦肉精”生猪产地禁入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2日08:49 汉网

  汉网消息(记者 刘功虎 实习生 李婧 通讯员 戴红安)进入武汉市场的省外生猪及产品,凡检测出“瘦肉精”或其他有害成分,3个月内禁止所在地生猪进入;一次检出3个批次以上问题产品,暂停产品所在省的生猪进入。昨日,从市动物检验检疫部门获悉,省、市已出台新规,加大力度堵截含瘦肉精生猪。

  据介绍,这是我市首次实施“瘦肉精”生猪产地禁入制,在中部地区也属先例。

  含“瘦肉精”生猪是我市畜产品安全管理重点。资料表明,从2003年1月至今年3月,农业部在我市生猪屠宰厂、集贸市场、超市等地抽样猪肉、猪肝、猪尿1476批,检测“瘦肉精”阳性50批,检出率达3.4%。其中,来自外地市场的生猪检出35批,占70%。

  近年,有关管理部门在市万吨冷库查处外地病

死猪肉4起。这些畜牧业问题产品,给市民餐桌造成安全隐患。

  省、市有关主管部门依据《畜牧法》作出规定,内外一起抓,严格管理畜牧产品生产经营,严厉打击制售使用“瘦肉精”行为,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市民身心健康。

  全市养殖场(专业户)必须登记备案,在养殖档案中全程记录使用饲料、兽药情况。屠宰厂生猪经营者要全程记录生猪来源、数量及检测情况,建立台账。经批准进入武汉市的外埠肉食品加工企业要加强猪源管理,严格肉食品质检,建立健全经销账簿,实行月报告制度。

  全市动检人员要对进入屠宰厂的生猪逐批查验企业名录、检疫合格证明、运载工具消毒证明、非疫区证明和免疫耳标,严把宰前检疫关。对外埠进汉生猪,同批次、按比例进行“瘦肉精”专项初筛检测,确认阳性的,一律不得出栏或进入屠宰车间,立即停止该地区对武汉市的供应,并实行源头追溯,向国家农业部报告,提请农业部要求当地省、县(市)政府协查。

  链接:“瘦肉精”生猪及其危害

  昨日,市动物检验检疫部门专家解说“瘦肉精”生猪及其危害。

  瘦肉精,学名盐酸克伦特罗,化学性质稳定,一般烧煮加热方法不能将其破坏。

  医学研究表明“瘦肉精”吸收快,人食用含“瘦肉精”猪肉和内脏,会造成恶性食物中毒。一般摄入20微克就出现症状,食量过大会心慌、头痛、恶心、呕吐、震颤。高血压、心脏病、甲亢、青光眼、前列腺增大等病患者容易诱发病状,中毒严重的可致人死亡。长期食用还会导致儿童性早熟。

  上世纪80年代初,国外一家公司意外发现,将定量的盐酸克伦特罗添加入饲料,代谢过程中能促进蛋白质合成,加速

脂肪的转化和分解,提高猪肉的瘦肉率。近年,国内发现不法养殖和经营户使用“瘦肉精”。

  专家提醒,消费者如发现猪肉肉色较深、肉质鲜艳,后臀肌肉饱满突出,脂肪非常薄,则要慎重购买。(刘功虎李婧通讯员戴红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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