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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致66人死亡沉船事故22名责任人受处分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1日04:59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朝江 记者 李罡)7月9日,由中纪委、监察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安监总局和司法部等部门,组成国家重特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督查组,在省级有关部门负责人陪同下来到南充,对蓬安“9·27”特别重大沉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严格督查。南充市政府就沉船事故和责任追究作了汇报,此次特大事故共6人被追究刑事责任,16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据了解,蓬安“9·27”事故追究刑事责任的6人是:“川蓬安客029号”船实际经营人祝继学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客船驾驶员梁广明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蓬安县万和乡史家坝村原村委会主任、签单员何家设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原万和乡武装部长兼乡船舶管理站站长唐兴华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水电五局第五分局金溪航电枢纽工程施工局副局长李智明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该工程施工局保卫部副主任辛本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受到撤职、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等党纪、政纪处分人员16人。其中,原蓬安县副县长、县政府党组成员王应龙受到撤销副县长、县委委员、县政府党组成员的处分;原蓬安县交通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聂彦光受到撤销交通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职务的处分;原蓬安县海事处处长、党支部书记孙正贵受到撤销党支部书记、海事处处长职务的处分;原万和乡乡长李青波受到撤销乡党委副书记、乡长职务的处分。

  新闻闪回

  2004年9月27日7时10分左右,蓬安县周口镇下河街26号附1号居民梁广明驾驶川蓬安客029号双机客船(船主为万和乡八村五组祝继学),运载135人,从万和乡史家坝码头出发,开往下游金溪码头。船行至距金溪码头约1000米的金溪航电枢纽工程围堰处时,发生沉船事故,船上人员获救生还69人,死亡66人。在事故善后处理过程中,66名死难者获赔付5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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