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带头索要高温费遭辞退 老板称自己是法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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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7日06:53 现代金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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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名讨高温费 发起人被辞退 这家公司经理说“我的企业我就是法律” 劳动部门将介入调查 前几天的持续高温让人体会到了被炙烤的感觉,当人们纷纷在空调下寻找凉意的时候,在余姚,却发生了一起职工联名要求老板发放高温费,而发起者被老板辞退的事件。巧合
新闻事件 职工联名讨高温费 昨天上午10时,记者在余姚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门口见到了来自湖北的务工人员陶成(化名),他到劳动部门是来投诉的。陶成今年29岁,在余姚市城东新区经济开发区安山弹簧公司打工。此前,他因为向企业老板讨要高温费而被企业辞退。 陶成告诉记者,前段时间气温很高,他们在车间里作业非常热。他从报纸上看到宁波市劳动局发布的公告,要求企业给职工发放高温费或冷饮费。他说自己到公司上班已经一年多了,从来没有领过什么高温费,于是他向厂方询问有没有高温费发,厂方称没有。 随后,陶利用休息时间,写了一份申请书,并将宁波市劳动局的公告抄了一遍附在上面,让工友们签名,要求公司给员工发放高温费。他一共征集了100多名职工的签名,然后将这份申请交到了公司,没想到等来的却是一纸辞退通告。 发起人被公司辞退 陶向记者出示了一份该公司6月28日发出的通告,通告称:五金部数控车间员工陶成上班期间到处串走,搞所谓“联名”要求补贴高温费,其行为及其不妥,为此给予陶成辞退处理。陶说这份通告是贴在公司大门口的,公司辞退他没有找他谈过,这份通告是他从墙上揭下来留作证据的。 对于公司辞退他的理由,陶称根本不成立,他并没有在上班时间到处串走,只是利用晚上休息时间到各个职工宿舍征集签名。他只有初中文化程度,但是懂得遵纪守法,既然劳动部门要求企业发放高温费,企业就应该落到实处,没有别的什么目的。 陶对记者说,前几天实在是太热了,车间虽然有空调,但是机器散发出来的热量根本不能使温度降下来,企业给员工发点高温费也是应该的吧。没有想到的是,老板却将他给辞退了,说起此事,他非常伤感。陶说他被辞退后,曾找公司交涉过,但是公司老板却称:企业是我的,怎么搞是我的事,你爱到哪儿告就去哪儿告吧。因为自己当初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到今年8月31日才到期,而公司却因为他要求高温费提前将他辞退,这让他感到无法接受。于是,他走上了维权之路。 记者调查 职工:陶是好人我们都支持 为了了解更多情况,记者跟着陶成来到了安山弹簧公司,记者在一楼车间内看到有几十台机器,工人们都在紧张作业。虽然有一台空调开着,但车间较大,机器又多,车间内的温度比室外低不了多少。一名正在工作的工人告诉记者,今天气温稍低些,前几天气温高,他们都感到没办法干活儿,汗水流得满身都是。他们曾想让老板给发点高温费什么的,但自从陶成发起联名申请结果被辞退后,就再也没有人敢要了。 还有多名工人向记者表示,公司从来没有和他们签过劳动合同,也没有给他们办过劳动保险。而且,平时加班的话,加班费每小时只有1元钱,而不加班却要按旷工处理,一罚款就是25元。一名在申请书上签名的工人说,天气实在太热了,他们非常想让老板发点高温费。对于陶代表工人向企业提出申请的行为,记者采访的几名工人私下里都表示支持,说他是一个好人。 据了解,安山弹簧有限公司目前有200多名职工,却没有工会组织,因此他们在工作中想要维权只能自己出面。 经理:我的企业我就是法律 随后,记者来到了二楼总经理办公室,接待记者的是安山弹簧公司经理邵燮庭。邵称公司是民营性质的,辞退陶成的理由是因为他向企业要高温费的方式不妥,不是说他不可以向企业提要高温费的要求,而是到处征集签名,并且跑到其他车间签名不合适。据他们了解,有些工人是在不明白情况的前提下签的名,还有的是陶强迫工人们签的。对此,陶成予以否认。 记者问邵经理有没有想过给工人们发点高温费,他说:“我的企业我就是法律,发不发高温费只是表现形式不同而已。”邵经理说,虽然公司没有给员工们发放高温费,但是他今年花了3万元给车间装了空调,空调费也算是一种高温费。他不给工人发高温费的理由是,其它多家企业都没有给工人发,他给工人装了空调,已经是不错的了。 对于记者提出的辞退陶成的根椐是什么,他说是根椐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辞退他还是对他个人的“照顾”,否则就将他开除了。记者问他这种管理制度有没有经过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他称这是家庭式企业,制定制度没必要通过职工大会表决。 维权进行时 劳动部门将介入调查 陶成称他被辞退后,到余姚市图书馆仔细查询了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认为企业辞退他是违法的,于是他就到余姚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在申诉书中,陶提出自己的要求:要求公司支付他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和1个月的额外经济补偿金,要求公司赔偿他2个月的工资损失。 余姚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不管怎么样,企业应该遵守《劳动法》和有关规定,为员工发放高温费。可能是因为陶争取高温费的方式不对,企业站在自己的角度认为影响了企业正常生产,但企业采取辞退的方式也是不太妥当的。对此事,他们将做进一步的调查,再根据具体情况以及相应规定作出处理。 陶成还赶到宁波市总工会维权中心进行投诉,宁波市总工会对此十分重视,指定律师给他写了诉状,并且承诺在开庭时给他提供法律援助。宁波市总工会法工部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支持陶维权,职工的合法权益不能被随意侵犯。 监管方面还存在空白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宁波市劳动局,该局政治处主任刘聚财告诉记者,劳动部门曾在6月份发过一份指导性文件,规定企业在职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的发放标准为: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0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95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开支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按照《劳动法》规定,在高温季节,用人单位有义务为职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保障劳动者身心健康。具体形式包括:调整工作时间,错开高温时段;工作场所安装空调、电扇;发放高温费;为员工提供饮品和药品等。在防暑高温上不许搞“双重标准”,只要单位与职工建立了劳动关系,正式工、临时工应一视同仁。 对于企业拒不给职工发放高温费的行为该如何查处,刘主任称根椐目前的法律和法规,这还是一个空白,社会各界人士正在呼吁完善这方面的法规。 记者手记 老板们 请给务工者一丝清凉 进入七八月份,高温天气难以避免。对于在企业中工作的工人来说,温度再高,他们也得干活,因为这是他们赖以生存的基础。在此,我们呼吁那些企业的负责人,在炎热的夏季里,给那些坚守在第一线的工人们送一丝清凉吧。员工是企业的资源,善待员工才能激发他们的创造力,企业才能得以长远发展。 记者 边城雨 文/图 《现代金报》供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