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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首推建筑劳务分包制 禁止包工头揽业务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15:07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深圳讯 10月1日起,“包工头”不能在深圳承揽建筑分包业务。深圳市建设局发布《深圳市关于推行建筑劳务分包制度的通知》,劳务企业或其他用工企业直接吸纳农民工,禁止“包工头”承揽建筑分包业务。

  深圳将从政府投资工程开始推行建筑劳务分包制度,10月1日起,全市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和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工程中的一类工程,实行建筑劳务分包制度。

  该制度推出后,由“包工头”组织劳务工、承揽建筑工程的形式,将被建筑劳务企业所取代,建筑劳务企业将直接与施工管理、劳务工建立规范的劳务关系。深圳市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将分三步逐步在全市所有工程中推行建筑劳务分包制度,使劳务工彻底摆脱包工头的控制,建筑“包工头”明年将退出深圳建筑市场,建筑劳务工的合法权益也将得到更多保障。

  从今年8月1日起,深圳将首先在宝安区投资额达30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中,实行建筑劳务分包制度;10月1日起,深圳全部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及深圳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工程中的一类工程将全部实行建筑劳务分包制度。

  建设局将要求劳务企业与劳务工依法签订书面

劳动合同,明确工资支付标准、形式、时间和项目;还应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为建筑劳务人员购买
社会保险
。劳务企业应为其所聘用的劳务人员办理个人银行工资卡,并委托银行发放工资,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劳务工本人,严禁将工资发放给包工头或者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确保劳务工能按时拿到“辛苦钱”。(王志钰 周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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