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职工工伤保险政策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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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1日02:32 都市快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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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劳动保障厅、省人事厅等5部门最近联合下发《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工伤保险的参保范围、工伤认定管辖权、缴费费率、工伤保险待遇享受、工伤保险争议处理等内容。 《通知》规定,浙江省境内所有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依照或者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除外),均应参加工伤保险,为其全部在职职工缴纳工伤保
(徐芳 都市快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