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全国首创"一证通"预防超期羁押 7月1日起推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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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30日10:29 中国广播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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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网重庆6月30日消息(记者 刘湛)经过渝北区检察院两年多的试点,从7月1日起,重庆市政法系统提讯嫌疑人或被告人,将推行“一证通”制度。 所谓“一证通”,是指刑事办案过程中,将原属于公安、检察院和法院的提讯、提解、换押三证合为一证,即《换押提讯提解证》,由负有羁押任务的看守所签发。
记者从市检察院获悉,该制度属全国首创,能有效预防和杜绝超期羁押。同时,凭借此证,被超期羁押的嫌疑人或被告人可提起行政诉讼索赔。 据称,一个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只有一证。该证是刑事案件受案机关进行提讯、提解和换押行为的唯一有效凭证,必须要放入案件的卷宗随案移送。没有这个证,法院将不会受理案件。这样就排除了过去那种一证可以提讯多人、多证可以提解一人,甚至无证仅凭领导批条也能提讯提解的混乱状况。 “一证通”制度不是简单的“三变一”,而是一个系统工程。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一证通”的推行将关系到全市几百个办案单位,数千名办案人员的执法行为,同时涉及全市每年上万件刑事案件的刑拘、批捕、侦查、审查起诉,以及一审、二审约5万余次换押。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