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维修基金可退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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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30日08:59 每日新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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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报讯【记者王月通讯员殷婕】昨天记者从市国土房管局获悉,本市出台有关退还灭失房屋维修基金程序。凡已缴存维修基金,因拆迁造成灭失的商品住宅,房屋所有权人可申请退还该套住宅维修基金余额。 据了解,随着近几年本市基础设施建设速度的加快,房屋拆迁力度加大,部分缴存维修基金的商品住宅被列入拆迁范围。为了方便房屋所有权人及时办理退还灭失房屋维修基
<责任编辑>闫新平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