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立法保护水源 违反条例者最高可罚1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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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30日07:44 龙虎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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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新华日报据南方日报报道记者获悉,为保护饮用水源水质,确保全省饮用水安全,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已将《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列为广东省2006年立法计划项目。 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已将《条例》(草案)发布并公开征求意见。据环保部门介绍,保护水源水质的重要性日渐得到社会各界重视,立法实施后,对违法企业以及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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