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又发布新法规 乱删网络帖子可能承担侵权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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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9日13:36 龙虎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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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在七月如火如荼的世界杯“热浪”中,又迎来一批与生活息息相关的、令内心倍感温暖的新法规、新办法。 初中生也能卖保险 《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7月1日起施行,届时,全国146万保险营销人员将持《保险
乱删帖可能承担侵权责任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468号国务院令,公布《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自7月1日起施行。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将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应当取得权利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此外,乱删帖可能要承担侵权责任。 擅发4类广告重罚3万 国家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利用霓虹灯、交通工具等设置的户外广告,在发布前必须登记,否则将面临最高3万元罚款。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