夸大保健品效果延误治疗死亡 "好心人"被判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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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7日00:26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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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一名退休教师因身体不好,在食用他人推荐的保健品期间,病情发作死亡。其家人将夸大介绍保健品效果的“好心人”告上法庭。 死者刘某是阜南县三塔镇一位退休教师,患有支气管炎、肺气肿、肺源性心脏病等老年疾病。2005年3月20日,邻村同为退休教师的赵某之妻张某向刘某介绍退休医生张某某服用某品牌保健品后的效果,刘某听后便到张某某处打听。其后,刘某购买了张某某购回的保
刘某服用该保健品期间身体出现不适,张某说不需服用其他药物。当月30日,刘某死亡。当地公安机关经调查鉴定,认定刘某死因系患肺源性心脏病,致急性心脏病发作死亡。 后刘某之子告上法庭,要求赵某、张某、张某某赔偿因刘某死亡造成经济损失6.67万元。法院审理认为,刘某因听信张某、张某某传言,延误了治疗。作为推荐保健品的张某、张某某夸大效果,致刘某病情加重死亡,存在一定过错。故判决张某某赔偿1.47万余元,张某赔偿0.98万元。同时因原告未能证明被告赵某在推荐保健品中有过错,驳回其对赵某的赔偿请求。 (石中原 继华 万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