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造假院长”拟状告学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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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3日12:11 扬子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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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昨日,同济大学前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院长杨杰发出书面声明,对学校对其解聘决定进行辩解,并表示准备状告学校“打击报复”。两天前,学校以“学术造假”解除其教授资格,此前的3月21日,他已被免去“院长”一职。 “如果决定前和我沟通一次,也不会造成这一大笑话。”杨杰昨日在电话中向记者回忆,在宣布开除决定之前十分钟他才收到通知,事后他向学校有关领导反映免职理由不充
学校指出,2005年3月,在有关博士点申报材料中,发表于《肺癌》(LUNGCANCER)杂志的一篇论文作者不是“JIEYANG(杨杰)”而是“JUNYANG(杨军)”,杨杰在声明中表示,他确实在《肺癌》杂志上发表一篇文章,但是他的助理在帮其搜集申报材料时,误将署名“JUN-YANG”的论文收入其中,因为署名缩写均为“J.YANG”。 学校对其做出解聘决定的另一项理由是,2006年3月,在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和面上项目材料中,杨杰将他人承担的国家“十五”攻关项目课题列入自己承担的科研项目,杨杰对此否认,理由是申报时列出的基金号码不对,自己申报的基金号应该是“2004BA719A05”,由于失误写成“2004BA719A0402”,他说两项课题自己都是负责人。 杨杰称,“上述事实,足以说明,这些是造假,还是失误。”此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杨杰曾称自己“可能是得罪了人。”对于杨杰的申辩,昨日,同济大学宣传部婉拒了记者的求证。(赵艳玲)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