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民宅商用应该立法治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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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2日09:34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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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京工商局在各登记大厅贴出告示,从19日起暂停为登记地址为民用住宅的企业办照。不过,企业到房屋登记主管部门申请房屋用途变更后,就可予以办理执照。(6月21日《新京报》) 民宅是否能够商用,是个争执很久的老问题,现在终于被全面叫停。但需要注意的有两点:第一,北京市工商局发出的通知仅仅是“暂停”,这意味着还可能有变化。第二,
笔者认为,叫停公司租用民宅不能只是权宜之计,而是应该具有某些长远规划,永久停止民宅商用。这就需要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做法,以立法的形式治理民宅商用,使禁止在住宅楼内的经商行为有规可循,从而为居民营造安静的空间,并减少社会冲突的可能,构建和谐的社会秩序。北平客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