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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债不成怒放火,债主最终变囚徒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1日10:21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李金花,通讯员张亮)讨债不成,心生愤恨的杜某竟把点燃的汽油瓶抛向了欠债人的阳台。不想,没把欠债人家点着,却把楼下别人堆放的东西烧着了。近日,杜某被路北人民法院以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杜某家住唐山市开平区,去年,朋友王某向他借了1万元钱,后来他多次讨要王某都没有还,这事让杜某一直心怀怨恨。去年8月15日晚上,杜某与几个朋友喝酒时想起了此事
,心中不快,对朋友说要吓唬一下王某,逼他还钱。

  当晚,杜某从加油站买了汽油,装在了空酒瓶中。次日凌晨,杜某到了王的住处,将汽油瓶点燃后向王某家的阳台抛去,之后逃走。但啤酒瓶并没有将王家的玻璃砸碎,燃烧的汽油将王家的阳台窗熏黑。而汽油瓶碎后,瓶内汽油滴到了一楼,将一楼的雨搭、楼下堆放的木板及停放在旁边的助力车点燃。幸好楼下住户及时发现并将火扑灭,才未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尽管经济损失不大,但杜某的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危及了他人的生命、健康及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已经构成放火罪,而杜某听到宣判后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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