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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威宁矿难家属仅获得5000元和500斤粮食赔偿(2)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6日10:50 国际在线

  后来,有关部门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拘留了犯罪嫌疑人蔡国燕。然而没几天他就逃跑了。去年7月,已经被批捕在逃的蔡国燕竟又堂而皇之地回到梯田村,继续坐地生财。直到今年矿难发生后的5月4号,他才被逮捕。

  禄俊表示:“批捕在逃人员在光天化日之下,在这个地方又来组织生产,很猖狂。为什么?司法打击不够,我们有关部门不作为。”当记者就为何总是抓不住蔡国燕问题采访
当地公安部门负责人时,威宁县公安局政委伍崇云说,他是局里主抓思想政治工作,抓逃犯的事他不清楚。

  曾经亲临事故现场的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居荣显然不满意伍崇云的回答。他告诉记者,蔡国燕在当地有“一些关系”。目前,检察机关已经介入调查,初步的调查结果显示,蔡国燕之所以有恃无恐,与该非法采煤窝点另外一个业主——威宁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打拐中队中队长马超的庇护和纵容不无关系。现在马超已被刑事拘留。至于其背后有没有更大的保护伞,有关部门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低赔偿另有“隐情”

  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做了相应处理。然而,给死难者的赔偿却引起了争议:所有遇难矿工家属拿到了一人5000元再加500斤粮食!而根据贵州省政府2005年第309号文件和毕节地区[2005]70号文件规定,煤矿井下矿难死亡事故一次性经济赔偿每人应该不低于20万元。

  记者问到,为什么会接受这么少的钱时,遇难矿工家属说,她们是被迫的。根据当地风俗,人死后家属都会把死者土葬。然而就在赔付当天,有人威胁他们,“如果不接受这笔赔偿金,就把尸体拉去火化”。一些家属无奈就范。黄玉彩一家当初也拒绝接受这样的赔偿,可是“那些人,我也不知道都是什么人,他们要打我男人,我男人没办法,就逃到山上去了”。黄彩玉不得已收下了这5000元儿子的卖命钱。

  6月4日,记者就此事询问了毕节地区行政公署的有关领导。毕节地区副书记、地区行政公署专员黄家培的答复是,国家赔偿标准是在两个前提之下,一是“六证”齐全的合法煤矿,二是通过对责任事故的认定。而威宁县发生这起特大事故的是非法采煤窝点,对于这种原本就不受法律保护的非法采煤窝点,政府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他表示,考虑到受难家属的实际困难,会严究矿主的刑事责任连带民事责任,政府主张通过法律途径,对矿难家属进行补偿。然而,蔡国燕的可查账户上的存款却是零。

  在居荣看来,上述做法无异于让大家都去开非法小煤矿。“有证的就多罚,没证的反而能逃之夭夭,以后谁还去办证?”

  不过在记者的追问中,毕节地区行政公署的一位领导说出了低赔偿的另一个隐情——毕节经济比较落后,威宁更是国家级贫困县,如果按照国家规定赔偿20万元,不但当地财政难以运转,而且如果执行这样的规定,对于家庭年收入只有四五千块钱的农民来说,可能会引发更多的意想不到的事故。

  “你的意思是不是说,担心矿工为了这20万元赔偿款会去主动送死?”和记者一起到现场的安全生产万里行副总指挥、中华全国总工会劳动保护部部长张成富进一步逼问。“我在这里拍40万,有谁愿意死!”张成富拍案而起。

  本报贵州毕节6月5日电 (田琳 本报记者董伟)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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