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全生产办公室要求关闭淘汰七类矿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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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3日03:05 中国青年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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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6月2日电(记者董伟) 近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制定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三年规划的指导意见》,要求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行为,严防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同时限期关闭和淘汰七类矿井。 这七类矿井包括:布局不合理的矿井;生产能力落后的矿井;违法组织生产的矿井;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资源整合方案中确定的被整合矿井;地方人民政府决定依法
《意见》强调,对非法开采和已关闭擅自恢复生产的矿井(矿点)发现一处,取缔一处,并依法查处相关责任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