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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内安装消防栓业主质疑知情权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9日07:59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本报讯(记者盛木生)消防栓安装在门面房里,不仅占据室内面积,还影响美观。昨天,合肥市民佟先生向本报反映,他们已多次向开发商反映该问题,都未得到解决。

  佟先生介绍,他购买的门面房是位于合肥市砀山路与荣事达大道交叉口的丽都名邸小区,购房时,销售人员并没有告知房子里有消防栓,但交房后,他发现房子内竟然有一根消防管道,墙壁上还挂有一个很显眼的消防栓。“消防栓怎么能安装在房子里?”佟先生不
理解。记者在现场看见,消防栓和消防管道占据了约0.3平方米的面积,而且是裸露在外的。

  该楼盘工程部一位盛姓负责人告诉记者,门面房内的消防栓是根据图纸安装的,而且根据消防部门要求,商业性质的门面房必须配有足够的消防设备,在室内安装消防栓符合规定。记者又从合肥市消防支队了解到,只要不是家庭住房,室内是可以安装消防栓的。但不少业主认为,开发商在门面房内安装消防栓,销售时就应该告知,否则就是侵犯了他们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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