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下月启用新版交通违法处理系统 |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2日06:37 舜网-济南日报 | |||||||||
|
本报5月21日讯(记者 郭世锋)新版交通违法处理系统将在下月启用。记者今天在采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时获悉,目前新系统正在烟台试点,威海和临沂等作为首批推广使用的城市将在6月份启用,然后其他市再联网。 启用全省统一的交通违法处理系统后,省内任何一辆车在一个地方违法,其他地方的交警部门都能知道并可进行处理。比如说,济南的车在烟台闯了红灯,网络上会显示该车
又讯(记者 张良)记者今天在采访中了解到,从明年起,山东省公安交通罚没收入将实现全省联网,执法单位还要向被处罚人开具《山东省非税收入定额票据》。这将大大提高征管系统的工作效率,严防罚没资金流失。 近日,省财政厅和省公安厅联合发出《关于开展罚没收入征缴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违反交通安全法规的罚没收入,由原通过“罚缴分离”系统征缴管理,改为通过全省统一的非税收入“票款分离”征管系统进行征缴管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