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生产许可证将被吊销 “齐二药”濒临死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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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1日09:51 青年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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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5月20日电(记者 张晓松)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出通知,责成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对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目前,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作出拟吊销齐二药《药品生产许可证》的决定,并于20日凌晨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这家企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指出,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假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为,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亮菌甲素注射液等五种假药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为此,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作出了拟吊销齐二药《药品生产许可证》等行政处罚的决定,同时根据行政处罚法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向齐二药发出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齐二药假药事件死者理赔工作开始 假药“亮菌甲素”的理赔工作已经拉开帷幕。尽管目前还没有确定最终由谁来赔款,但“亮菌甲素事件工作进驻小组”负责人表示,鉴定后,理赔将根据患者的损伤程度进行。 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亮菌甲素事件工作进驻小组”组长廖新波昨日表示,随着调查的深入,已越来越明显地看到,中山三院在此次假药事件中对患者的抢救是积极有效的,假药事件中,中山三院并无直接或间接责任。廖新波介绍,虽然目前由谁赔偿还未确定,但廖新波预测,也许会由假药的制造者来负责。(南方都市报记者严艳) 来源:新华社、新京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