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犯捐器官值得尊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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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0日02:39 现代快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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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话题 “我自愿无偿捐献身上包括肾脏、眼角膜、骨髓等所有可以利用的器官,骨髓的捐献随时可以进行。”近日,杀人嫌犯王某,庄重地写下了这样一段话,并签上自己的名字。(5月19日《现代快报》)
读者快评 别吝啬我们的赞美 前几天,龙龙死后其父为他捐出角膜和肾脏,感动了很多人。龙龙的捐献让四个人得到了光明和健康,王某捐献的意义,不仅仅是让人得到健康,也让我们的社会对犯了错的人,甚至是犯罪嫌疑人有一个全新的认识。不要一味地谴责,一味地谩骂,当他们忏悔了,当他们愿意毫无功利心地献出自己的身体时,请给他们一些肯定与赞美。 我想这应该是王某最想看到的,也是他真心忏悔的最独特的表现!网友建华 捐献器官是一种改恶 王某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刑法》,理当受到法律的制裁,不过在他做出捐献身体器官这一决定的时候,我们可以看出他已经对罪行有了认识,并且有了改恶的行动。 虽然捐献器官不能抵消王某所犯下的罪行,但是我们应该对他的行为喝彩,正如王某所意识到的那样,“如果能把我的教训当成一个反面教材而公布于众,如果能对别人产生一个警示作用,对我的良心也许是一个安慰。”网友东方山 最后的救赎 穷凶极恶的人,在听到法院的判决、在知道自己于世不久后,无不都是声泪俱下,追悔莫及。这样的警示,我们司空见惯。然而多数“嫌疑人”只是如何以此逃避惩罚。但我却相信王某的捐献举动是触及心灵的。这个“有罪”的人,用自己身体———他最后的财产———来唤醒心灵中最柔软的部分,对自己的罪恶进行最后的救赎。 恶被善感化,彻底的感化。王某问自己为什么那么残忍,自己用什么来面对被自己扼杀的无辜的生命。我们同他一样,无从回答。但我们还是欣慰地看到,在那最易想到逃避的时候,人性中的善良最终占胜了邪恶。网友虎落平阳 呼唤人性的回归 王某捐献器官的诚恳请求,自然抵消不了他的罪行,但无疑是一种令人欣慰的悔改信号。人都有善良和美好的一面,如何唤醒人性中的美好,是值得重视和深入探讨的问题。没有一个罪犯生下来就是坏人,他们走上犯罪的道路也许有着复杂的原因,唤醒他们的良知,固然不能抵消他们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却可以净化他们的心灵,使他们走上新生。即使他们罪大恶极,也可以让他们走得安心,这至少也算是一种人道主义吧。我觉得,唤醒罪犯的人性,是构建和谐社会必不可少的一环。网友问花无语 恶和善,在于引导 从腰缠万贯的一方富翁,到身无分文的赌徒,再到穷凶极恶的杀人犯。类似王某这样在损友的引领下,走上不归路的案例,在现实生活中太多了。 当王某进了看守所,并开始抗拒改造、破罐破摔的时候,他遇见了王振华警官。王警官以一个人民警察的忠诚和执着,终于唤醒了王某心灵深处蛰伏的人性。对往昔罪恶的悔过,对生命意义的思考,终于产生了捐献器官的善举。 在分析评价王某的举动中包含的意义时,最不能忽视的,就是人际交往中他人有意引领的重要价值。与恶人交,其结果是好人沦为囚徒;与善人交,使恶魔成为贤良。王某的善———恶———善的转化,值得全社会的思考。网友刘祥 带走恶行,留下善意 从勤劳致富腰缠万贯,到因赌致贫杀人劫财,年仅33岁的王某,其短暂跌宕的人生经历给世人带来太多的警示。如果法庭最终判定王某有罪,他理应认罪伏法,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但作为自然人的王某,他的身体器官是无罪的,在我国目前器官移植来源相当匮乏的情况下,王某自愿无条件捐献身体部分器官,就尤其显得难能可贵。 如果罪行成立,王某恐难逃一死,希望司法部门能依法对他的捐献请求予以支持,满足他的最后意愿,使他在即将离开这个世界之前,还能做一点有利于社会、有益于别人的事情。网友梅广 法律的另一种力量 王某能真心悔过,捐献自己的全部器官,以求良心上有个安慰,我相信这是法律威严性和感化性相结合的最佳佐证。仅仅14天就能让王某脱胎换骨,重新做人,这样的结果是让人欣喜和感动的。也许大家还一时不能原谅这个十恶不赦的人,但多少被他有重新站出来为社会作贡献的勇气所感动,这是人格的力量。 王某的惨痛教训让我们看到了法律除威严性的另一面,就是感化的力量。网友chutian80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