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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包头异地牌照摩托车上路有限制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8日18:30 内蒙古晨报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盛文春)近日,记者从包头市交警支队了解到:异地牌照摩托车(包括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 车和轻便摩托车以及发动机排量超过50毫升的残疾人专用车)将禁上包头路。6月1日以后,摩托车需持城区通行管理卡方 可上路。

  据了解,为了预防摩托车道路交通事故,根据相关规定,将对包头市的摩托车实施新的管理。今后,凡在包头市市区 (昆区、青山区、东河区、九原区沙河镇、稀土高新技术
开发区)内居住且持有包头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行 驶证、号牌和机动车驾驶证的摩托车车主,在办理城区通行管理卡后,方可在市区内允许摩托车通行的道路通行。而对于包头 市市区内常住人口驾驶的非本市号牌的摩托车,车主须到包头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办理车辆转籍,并办理城区通行管理卡后 ,方可在市区道路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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