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警方强化社区警务室建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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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8日08:20 汉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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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网消息(长江日报)(通讯员秦千桥 孙伟 余志浩)昨日,家住青山区红卫路科大社区的居民胡某到社区警务室办理户口时,发现警务室外观变漂亮了,民警穿着新发的蓝色制服衬衣,受理群众来访。 走进青山105个社区警务室,统一的外观、民警去向牌,统一的办公桌椅、接待群众时间,令人耳目一新。据悉,青山区公安分局按照每个警务室1000元的标准,投资10余万元
针对居民对部分社区警务室成为摆设的反映,分局决定规范和加强警务室建设。按照一室一警的原则,落实全区每个社区的警务室民警,规定社区民警不得随意更换,明确社区民警的五项职责和六项便民服务举措。 根据规定,每周二、四上午民警必须在警务室接待群众,民警每周在警务室工作时间不得少于20小时,同时要求民警在社区工作时必须着制服并携带电台、警笛、工作包等“六大件”。社区民警每周要出一期“社区警情公告”和“破案公告”,向居民通报治安警情和破获的典型案件。民警每季度还必须召开一次门栋组长、居民代表会,每年向社区群众进行一次述职述廉报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