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被媒体曝光问题须在三日以内予以反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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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7日11:27 龙虎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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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新华日报据新华社电福州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对该市五城区政府和市直有关单位下发了《关于加强对新闻媒体曝光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被曝光单位必须在3日内予以反馈。 《通知》提出,新闻媒体对城市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曝光,是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监督和促进,各区、市直有关部门对此要有正确的认识和理解,应注意通过各媒体上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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