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原公路局长受贿237.7万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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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9日02:30 海峡都市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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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因涉嫌受贿237.7万元,原江西省南昌市公路局局长谢昌文,近日被南昌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南昌市检察院指控,从1995年4月开始至2004年10月,谢昌文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招、投标、支付货款及人事调动等过程中,为他人提供方便,曾先后近50次,收受别人贿赂达237.7万元。《信息日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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