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曝光十大商业贿赂案件 加大查处力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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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10:29 中国广播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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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网广东4月28日消息 (记者陈运灵)广东省工商局27日通报2004年以来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查处的十大商业贿赂案件。 曝光的十大案件是:广州某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商业行贿销售进口光电开关和继电器案、广州市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商业行贿销售音响器材案、广州市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商业行贿销售卫浴洁具案、某保健食品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商业行贿销售深海鱼油胶囊案、深
从广东工商部门查处的案件情况看,当前广东省内的商业贿赂行为有以下特征:一是采用财物或其他手段进行收买。包括经营者假借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等名义,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等方式,给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方财物和其他利益好处,如提供国内外各种名义的旅游、考察等。二是不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包括不记入财务帐、转入其他财务帐或者做假帐等,在帐外暗中以现金、实物或者其他方式退给对方单位或者个人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款,即回扣。贿赂的对象,一般是对方单位或者其个人,还包括对商品购销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单位或个人。 广东省工商局日前公布了举报电话和投诉电子邮箱,加大对商业贿赂案件的查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