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法律援助日益发挥出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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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7日07:42 青海新闻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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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闻网讯 昨日,记者在全省法律援助工作暨“双先”表彰会议上获悉,自我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成立以来,约1万人获得了无偿的法律援助,法律援助越来越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认可和欢迎。 目前我省县级以上法律援助机构已经全部成立,全省共有法律援助工作站240余个,工作人员132人,注册的法律援助志愿者17人,初步形成了以省、州(地、市)、县法律援
截至去年底,我省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675件,其中刑事案件6017件,民事案件5658件,代写各种法律文书8654件,接待咨询群众49250人次,约1万人获得了无偿的法律援助,为困难群众节约聘请法律服务人员的费用500多万元。各地法律援助机构还开展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专项法律援助活动,有力地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法律援助在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司法公正方面的应有作用。 据悉,今后我省法律援助工作的目标是基本建成以政府为主导的多元化的法律援助体系,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建立规范、严格、科学的运行机制,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和高素质的法律援助队伍,通过提高办案数量和质量,受援案件年递增20%以上,提高公民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知晓度,保证法律援助申请渠道的畅通。(作者 王如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