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美容产品侵犯名誉权巩汉林夫妇索赔8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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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1日01:53 京华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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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郭晓明)女歌手周彦宏在一个名为“再清椿”的美容面具广告中拿巩汉林“说事”,巩汉林和妻子金珠认为这会让观众误以为他们收了钱,于是起诉该美容产品的生产厂家珠海市优尼赞经贸有限公司,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80万。昨天,西城法院受理了该案。 巩汉林夫妇起诉说,从今年2月开始,他们就在辽宁卫视、江苏卫视等多个电视频道
昨天上午记者致电优尼赞公司,下午该公司北京分公司向记者解释说,该广告只是电视采访时周彦宏随便聊天提到的,是事实,而且没想要侵犯巩汉林夫妻名誉。知道巩汉林起诉后,他们已经联系到周彦宏,周也在联系巩汉林协商此事,如果巩汉林不愿意,他们可以把该广告涉及巩汉林的部分删除。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