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5月份起执行丰水期电价 居民用电价格下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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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07:02 广西新闻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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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唐海波)记者从南宁供电局了解到,从5月1日抄见电量起,南宁市开始实行丰水期电价,居民生活电价将从枯水期电价的0.594元/千瓦时调整为0.450元/千瓦时(实际基准电价,不包括公摊费用)。同时商业电价、工业电价等都有不同幅度下调。丰水期电价执行时间从5月1日起到10月31日止。供电部门提醒,尽管丰水期期间供电能力上升,但夏季是用电高峰期,市民仍需节约用电。
记者了解到,近几年来,广西电网一直实行按雨季来划分枯水期和丰水期电价。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广西的发电量受季节的影响比较大,广西水力发电量和火力发电的比例悬殊较大,其中水利发电量大概要占60%,且受季节影响较大。每当枯水期水库的水位降低,发电量就不能满足全区用电的需求。此时,就要及时补充外购电,满足城乡基本生活和工业用电,外购电的价格比我区自产电的价格高,在每年枯水期的1~4月份,以及11月份、12月份,居民用电的电价都比丰水期的电价贵0.144元。进入4月份后,广西区内降雨平稳,各大水库都开始恢复到原来的正常发电储水量,发电能力已能满足用电需求。 据南宁市供电局有关人士透露,今年的供电紧张局面较去年有所减缓。目前南宁市供电形势良好,能满足城乡生产生活用电。据了解,南宁用电需求主要以居民生活、机关事业单位和商业等为主,空调等降温设施占整个南宁市用电的比例较大,由此带来用电需求在夏季随着气温的变化波动很大。编辑:杨东作者:唐海波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