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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万元赃款 为病死猪肉当“保护伞”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8日08:0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徐建)收受好处费1万元后,明知对方销售病死猪肉也不过问,执法检查前还专门为其通风报信。昨日,梁平县农牧局原动物卫生检疫二分站站长周某,因犯受贿罪被梁平县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周某负责梁平县仁贤镇等地的动物卫生检疫工作。2004年5月,周为辖区内经营肉食品加工厂的王某代办了动物防疫合格证。几天后,王塞给周某1万元现金,希望今后能得到
关照。此后,在明知王收购、加工、销售病死猪肉的情况下,周某下令将驻王厂的检疫员撤回,改由王自己报检;每当县农牧局有检查活动时,周某总是提前告知王,避免其被查获。2005年5月中旬,在得知农业部将前往梁平县检查验收动物卫生防疫工作时,周某亲自开车到王某的厂门口,为其通风报信,让王暂停生产,逃避检查。有了周某这个“后台”的庇护,王某长期大量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危害公众健康。案发后,周在侦查阶段已退清了1万元赃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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