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开展评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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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21:09 新华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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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3月29日电(记者仇琳) 中国卫生部29日宣布,将对中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总体实施效果进行评估,为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和制度设计提供依据,推动各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完善和健康发展。 此次评估将涉及中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03年启动的第一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市、区),总结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同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记者从卫生部新闻办公室了解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始于2003年7月,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规范管理和运行机制已初步形成,农村居民医疗服务的利用率有了显著改善,农民的医药负担切实得到了减轻,农民对合作医疗的信心明显增强,并促进了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 财政部副部长朱志刚日前表示,今年中央财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的补助将增加到47.3亿元,力争使试点县(市、区)范围扩大,占到全国县(市、区)总数的40%左右。通过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中国将逐步建立适应农民承受能力的农村医药价格管理体系和农村医疗管理体系,解决农民看病难的问题。 记者还了解到,此次评估工作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以来的第一次系统评估,由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和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组成评估工作组。 评估工作组将通过机构调查、入户调查和典型调查等定量和定性调查分析方法,对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各试点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作、医疗卫生服务提供、医疗服务利用以及农村医疗救助制度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结合等方面进行研究分析,得出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的总体效果。(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