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教育局公布十项细则乱收费无缝可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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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15:52 内蒙古晨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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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李卫红) 教育收费与乱收费界线模糊,引发了很多学生家长不必要的怨气。为此,包头市教育局公布了十项细则明确划定教育收费与乱收费界线。 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必须严格按照自治区和市发改委、教育、财政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绝不允许以任何名目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必须严格按照“一费制”的收费办法和标准收费;高中招收择校生要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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