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规定警车非执行公务停放宾馆酒店将被收缴 |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8日00:14 红网 | |||||||||
|
红网3月17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袁名清 任晓杜) 17日下午3时许,长沙市天心公安分局500余民警端坐会议室,鸦雀无声,天心公安分局局长欧益科宣读了整顿队伍作风7大措施,从即日起施行。 7大措施第二条规定:非执行公务停放在宾馆、酒店、鱼塘等娱乐场所的公车一律收缴;公车不按规定停放的一律收缴。第四条规定:禁止民警利用职权进入娱乐场所免费消费
单位领导负连带责任 7条措施实施后,分局所辖各单位一旦有民警或单位违规,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将负连带责任,轻则扣除目标管理奖,重则降职。 分局政委廖健向记者介绍,“正是因为有风险,各单位主要领导才会抓好队伍建设,杜绝漏洞、死角。” 措施出台缘起警车违规 7条措施酝酿出台,起因于一名民警违反禁令,将公车停放在酒店旁被查处一事。去年10月21日,一派出所副所长在神农大酒店参加一朋友婚礼,将一警车停放在该酒店停车场,分局纪检监察人员得到信息,立即赶到现场查处,但此时该车已离开,随后调查得知驾车者为一派出所副所长。当天,该副所长到分局监察室接受了调查,承认了违规停车事实,并作出反省,而这辆公车也被分局扣留,现已做分局巡逻车使用。 此事暴露出少数民警纪律观念淡薄。为此天心公安分局领导经过酝酿、推敲数月,7条措施应势而生。 每半年评出最不满意民警 7条措施最后一条也引人注目,其内容为:“派出所民警每半年对机关科、室、队民警测评一次,评出最不满意的民警5人,扣发一个季度目标管理奖。” 廖健介绍:“分局去年接到群众投诉16起,出台这7条措施是为了真正实现‘单位零事故、执法零过错、民警零违纪’的目标。”作者:袁名清 任晓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