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抄言情日记竟成离婚证据 多疑丈夫证据未获支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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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05:54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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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 记者 蒲哲 通讯员 樊斯坦、叶贵方 报道:郧西县的燕子做梦都没有想到,自己从杂志上摘抄记录的情爱绵绵的日记,被丈夫顺子获取后,竟成为离婚的证据,自己也成了离婚诉讼的被告。 燕子与顺子同院居住,2000年年底确立恋爱关系,不久结为夫妻。女儿出生后,夫妻俩商量留顺子在家搞运输,让父母帮忙照顾孩子,燕子与小姑、嫂子一同到天津打工。由
3月14日,郧西县夹河人民法庭开庭审理了此案,被顺子作为离婚证据的日记,因属窃取,同时也侵犯了燕子隐私权,该证据依法不被认可。顺子离婚请求没有相应证据加以证实,因此也未得到支持。(文中人名为化名)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