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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公安厅推出为民便民重要举措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6日17:45 内蒙古晨报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鲁蒙海)自昨日起,每月的15日上午10时(逢周日前提或顺延一日),自治区公安厅定时召开内蒙古警情通报会。此举旨在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披露当月的我区警情,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打击犯罪、服务群众的职能作用。

  届时,群众可从新闻媒体上了解四方面的警情:全区公安机关110报警中心接处警情况,当月刑事案件发破情况,治安案件发生查处情况,交通事故情况,消防火灾发生情况;
公安机关处置群众求助警情情况;需提请公众和有关部门注意和防范的各类相关警情;公安机关可以公开的其他信息。

  3月15日,自治区公安厅推出的“内蒙古警情月通报制度”是2006年公安厅推出的为民、便民重要举措。另外,如遇有重大警情时,自治区公安厅随时召开警情通报会,通报会将及时、准确、鲜活地发布各类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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