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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交通厅原副厅长受贿百万被判14年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4日02:02 海峡都市报

  N据新华社电

  河北省交通厅原副厅长张全受贿案近日终审判决,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张全的上诉,维持景县法院对其判处有期徒刑14年的判决。

  今年1月10日,张全因犯受贿罪,被景县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4年。宣判后,张全
不服,向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衡水市中级法院审理查明,上诉人张全自2001年至2004年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62.3万元、股金16万元、美元1000元,以及价值人民币5000元的购物卡一张,事实清楚,定性准确,量刑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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