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时评:“全国牙防组”“蛀”掉了什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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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10:55 新桂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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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东方早报》3月10日报道,近日,上海律师陈江一纸诉状将全国牙防组等4被告起诉至法院,要求超市停止销售乐天木糖醇口香糖、赔偿17.6元等,理由是:“全国牙防组”对乐天木糖醇口香糖作出的认证涉嫌欺诈消费者、误导宣传。而在去年,清华大学法学博士、中国公益诉讼网主编李刚也曾在北京提起相似的诉讼。经调查,在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下属的认证机构目录中,并没有“全国牙防组”。
直到如今我才知道,敢情“全国牙防组”总共就两张桌子两个人! 当然,面对质疑,“全国牙防组”自有“伶牙俐齿”,先是认监委在替其辩解的同时,表示“现在正着手制定口腔保健用品统一的认证基本规范和认证规则。”这其实也就等于承认“全国牙防组”没有认证资格,仅仅是一个临时机构,而一个临时机构在《认证认可条例》实施后,长期无资格开展认证,这不是违法又是什么?其后,“全国牙防组”两人中的一个张博学教授,更是牙下生风、振振有词:“身正不怕影子歪……企业对牙防组的支持非常有必要,但与认证完全是两码事,不是搞权钱交易”。他在这样“紧咬牙关”的同时,似乎忘了“认证机构应当禁止接受来自企业的任何赞助、资助”的法律规定。 认证机构最重要的就是保证认证的中立和客观,“全国牙防组”别说是一个临时机构,即使是正式的认证机构,公然违法收取企业赞助,也在打击之列。所以对于“全国牙防组”“铁齿铜牙”的狡辩我们只能感到可笑,只盼望着法院能够依法审理,还广大消费者一个公道。但是,我们在盼望这个结果的同时,更该“咀嚼”一下,“全国牙防组”何以能够忽悠13亿人民这么长时间?除了公正,它还“蛀”掉了什么?谁应该在后面承担更大的责任?(高立学)编辑:马骎作者:高立学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