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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2006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将被细化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0日10:19 新文化报

  今年长春将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本报讯(记者 刘丹) “罚款50元至300元”类似这样的行政处罚,怎么界定?昨日,记者从长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了解到,今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将被细化,并作为长春市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内容之一。

  长春市将制定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方案,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研究建立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建立执法人员档案。把可以量化的自由裁量权在法律、法规和规章确定的范围和幅度内加以细化,要对处罚的轻重说明理由。凡是已经形成的制度,要全部公开。

  另据了解,长春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定于3月10日至4月30日对《行政执法证》进行2006年度检验。对已调离执法岗位的人员,收缴其《行政执法证》;对更换执法岗位的执法人员要收缴旧证,重新核发《行政执法证》。近期,还将对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及各分局、所、队及公安局等部门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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