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7000万网络赌博案两名主犯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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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9日00:28 生活新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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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坐庄开赌场 获利三百余万被判刑 本报讯 近日,由西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涉案金额7000千余万元的网络赌博大案判决有果,主犯刘某兄弟俩均被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家住昆明市东寺街的刘某是贵州省正安县人。从2003年起,刘某就伙同其弟弟以及
法院审理认为:刘某兄弟俩利用互联网开设赌场,聚众赌博,从中谋牟取非法利益,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遂分别判处刘某兄弟俩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分别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和10元。 相关专题:法治新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