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2006年全国两会专题 > 正文

图文:教育部副部长袁贵仁答复香港代表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6日15:12 中国新闻网
图文:教育部副部长袁贵仁答复香港代表

教育部副部长袁贵仁答复香港代表
点击此处查看全部新闻图片


  三月六日,全国人大香港代表团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教育部副部长袁贵仁在会上答复香港代表:二00六年秋天起,对已录取到内地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学习的港澳地区学生,均执行与内地学生相同的各种收费标准。作者:郭晋嘉

  相关专题:2006年全国两会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