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规定巡警与盘查对象须相距1.5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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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6日00:45 新京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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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王姝) 市公安局巡警总队昨日消息,《现场处置可疑人员工作规范》已制定出台,今后,民警盘查嫌疑人,将按照该规范要求的“尺度”,与嫌疑人保持1.5米至2米的距离。 据介绍,《现场处置可疑人员工作规范》意在提高民警的自身防护意识,减少袭警事件的发生比例。今后,民警夜晚盘查须选择明亮、宽阔的路段,占据有利地形;正面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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