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法院21项措施为加快有效投入提供司法保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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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5日16:41 常州龙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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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网讯——常州日报消息 为确保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今年全社会投资超1000亿元”目标的顺利实施,充分 发挥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作用,14日,市中级法院出台了为加快有效投入、推进全面创新提供司法保障的21项措施。 据了解,这次出台的21项措施,是该院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大局,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公正司 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服务“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
一是强化刑事审判工作,努力创造四种“环境”,即通过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常州”活动,严厉打击直接影响群众安 全感的杀人、抢劫、盗窃、诈骗、抢夺等严重刑事犯罪,为加快有效投入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通过依法惩处国家工作人员职 务犯罪行为,为加快有效投入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通过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重点严惩金融、财税、证券期货等 领域发生的严重经济犯罪,为加快有效投入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通过切实加强刑事司法人权保障,为加快有效投入创造良好 的法治环境。 二是依法稳妥审理民商事案件,积极规范引导市场行为。概括地讲,就是“三保障、二保护、一审理”。“三保障” 是指依法保障国有企业、金融等重点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依法保障企业的用工自主权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保障科技创 新成果及权益,通过依法保障,促进基本经济制度的完善和劳动制度的改革,维护金融稳定和安全,维护高新技术企业的合法 权益,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提供良好的司法服务;“二保护”是指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诚实守信 的投资创业行为,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主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交易,促进有效投入的顺利 进行;“一审理”是指依法审理好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为扩大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及开放型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司法 “软”环境。 三是切实履行政审判职责,重点审理好“三类”案件。着力审理好涉及企业负担的行政案件,坚决制止和依法制裁对 企业不合理的乱收费、乱摊派以及其他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继续加强行政许可类案件的审理,促进 行政许可工作的规范化,依法保护企业经营自主权,及时纠正非法干涉企业经营活动的行为;公正高效地审理执行好城市房屋 拆迁、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案件,全力支持重点项目的开工建设和生产经营。 四是加强和规范执行工作,切实保障权利的实现。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对重点项目承担企业为债权人的执行案件, 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保障其债权尽快实现。进一步增强执行艺术,慎重执行以重点项目承担企业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慎重做 好涉及重点项目承担企业案件的财产保全工作,对重点项目承担企业作为债权人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的,要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对重点项目承担企业作为债务人的案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要在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采取恰当、合理有效的保 全措施,做到既维护法律的尊严,又注重办案的社会效果。 五是认真落实司法为民各项措施,建立和完善“五项”制度。即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对涉及重点项目建设的案件 ,实行“快立案,快审理,快执行”;建立挂钩联系制度,对重点项目实行定人定点挂钩联系,有针对性地上门进行司法服务 ,开展法律咨询,帮助完善依法管理与经营的各项措施;建立定期培训制度,定期组织重点项目承担企业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 训,教育引导企业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强化诉讼指导制度,对诉讼能力较弱的重点项目承担企业的诉讼活动 ,进行必要的诉讼指导;强化司法建议制度,对在审理涉及重点项目建设案件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及时以司法建议形式向相 关企业、部门发出预警,进一步扩大办案效果。 (陈志强冯连庆顾生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