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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提供司法保障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1日12:40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张靖)昨天闭幕的全市法院院长会议提出,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履行审判职能,切实增强司法能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强卫出席会议并讲话。

  2005年,全市法院新收案件349553件、审结352018件,同比分别上升13.4%和16.1%,解决诉讼标的总金额578.6亿余元。刑事审判在严惩犯罪的同时,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判处缓刑4114人,加大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调处力度并取得了近年来最显著的成效,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1.3亿余元。民事案件审理注重平复矛盾、化解纠纷,妥善处理了婚姻家庭、商品房买卖、损害赔偿、物业等案件,有力促进了家庭、社会和谐。行政案件积极探索了案外协调机制,促进了依法行政。

  强卫指出,法院工作既要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又要不断创新,推动法院自身的均衡发展。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工作,必须坚持党对政法工作包括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法院的审判工作要适应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法治需求,切实提高维护社会公平的能力。

  强卫对全市法院系统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始终着眼首都发展的大局,努力促进全市社会经济健康发展。法院在发挥职能作用的同时,要围绕优化首都发展环境、围绕建设创新型城市、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围绕推动首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提供服务和司法保障。二是要始终立足公正司法,积极推进构建社会主义首善之区的建设,正确处理好审判与调解、打击与保护、从宽与从严的关系。三是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全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四是要始终注重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法院自身工作能力和水平。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秦正安出席了会议。

  网络编辑:赵志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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