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特警持冲锋枪包围重庆车队》追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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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02:08 重庆商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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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11辆挂重庆牌照的重型货车组成的“重庆车队”在成都涉嫌盗挖防洪堤河沙被扣押。昨日,本报记者经调查发现,这11辆车的车主全是成都老板,该结论得到了成都双流县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的证实。这批车辆在重庆上牌是为了“大吨小标”,达到偷逃规费的目的。 成都货车挂靠重庆公司
通过被扣押的一辆车牌为“渝C15**2”的货车,记者查访到该车所属单位为永川某汽运公司。 “这辆车是挂靠在我们公司的,不是我们的车子。”该公司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辆车的车主是成都一位建筑商,车也是在成都当地买的,两年前在该公司挂靠后上的车牌。据该负责人介绍:“货车挂靠上牌很正常,我们公司80%的车都是私人在这里挂靠的。我们只收取一定的挂靠费。”对于该车在成都双流涉嫌盗沙被扣事件,该公司毫不知情。 记者随后通过另外3个“渝B”牌照联系到重庆某汽车运输公司,被扣货车中,有4辆都挂靠在该公司名下,车主也都是成都老板,在成都从事货运业务。 重庆上牌只为偷逃规费 “异地上牌是为了达到‘大吨小标’的目的,以偷逃各种费用。”昨日,市公路局治理超载超限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其具体做法就是借用异地企业生产的小吨位车身份上牌,把吨位缩小,这样一来,各种规费及过路费至少要减少一倍。” 永川某运输公司有关人士承认了这一做法,他告诉记者,“渝C15**2”原本按照其本身的型号上牌,载重标准至少有9.9吨,在该公司车主改成了重庆某企业生产的货车型号后,载重标准就变成了5吨。 双流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吴昆队长向记者证实:“这支重型车队标注的载重标准都在8吨以下,而他们的实际载重至少有20吨,老板全是成都的。” 重庆市治超办将介入调查 记者从市治超办获悉,国家从2004年开始限期恢复“大吨小标”车辆原载重标准。截至去年底,我市已累计恢复“大吨小标”车近4万辆,而这种外地在重庆上牌的大吨小标车因为作业地不在重庆,最难清查。 为此,市治超办表示,将与四川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在调查盗挖河沙问题大的同时,追查他们的“大吨小标”问题。按国家相关规定,截至去年底以前没有自动改回载重标准的“大吨小标”车辆,一律要补缴原来欠下的养路费等规费。 记者 钟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