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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收发员两年侵吞公款25万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6日03:38 山西日报

  本报讯(记者左燕东通讯员陈伟李刚)一名只是在单位负责收发文件的通讯员,竟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价值高达25万多元的财物,可谓奇闻。近日,记者从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以职务侵占罪对王剑飞作出终审判决,判处有期徒刑7年。

  1982年出生的王剑飞是阳泉平定人。被捕前他在阳泉市南庄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担任通讯员。2005年4月18日,因涉嫌诈骗王剑飞被阳泉市公安局城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5
月20日被逮捕。法院在审理中查明,从2003年5月到2005年4月间,王剑飞利用当通讯员,具体负责文件收发和邮递工作的便利,购买价值26万元的电话卡、邮票、纪念币等物品,并伪造单位办公室主任的签名,在单位财务处报销。法院认定,除价值8000元的邮票是用于正常业务邮资外,其余价值25万多元的物品均被王剑飞非法占有,已构成职务侵占罪。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网络编辑:张星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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