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公安厅:发生特大事故有关领导引咎辞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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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9日08:59 金羊网-新快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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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讯据《时代商报》报道,“从现在开始到全国‘两会’结束,不论省内哪个地区,由于管理责任不到位,发生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特大交通、火灾和治安事故的,主管工作的副局长、支队长和大队长要全部引咎辞职!”昨日,辽宁省公安厅下发这道史无前例的严格“军令”。 1月26日晚7时,省公安厅党委再度召开全省公安机关春节和全国两会安全保卫工作
各市公安局副局长以上干部要24小时开通手机,保证联络畅通,随叫随到。 (侯颖/编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