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通报“宿州眼球事件” 18责任人受处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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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7日16:47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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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昨天,卫生部对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宿州眼球事件”进行通报。通报称,该事件中18名相关责任人受到处分,并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引以为戒,进行全面整改。 处理包括:给予宿州市卫生局局长行政记大过处分,分管副局长行政记过处分;撤销宿州市市立医院院长党内外一切职务;对擅自应公司邀请、赴宿州市市立医院实施手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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