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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法院首次依照新法判家庭暴力案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16:25 北京晚报

  新华社天津讯天津男子林某婚后经常殴打妻子,有一次竟然将妻子李女士打得昏睡一个星期。因无法忍受林某的所作所为,李女士提起诉讼要求离婚。近日,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一审支持了李女士的离婚诉请,并判令林某每月给付孩子抚养费300元及给付李女士住房补偿款30000元。

  据了解,该案是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施行后,天津市法院宣判的第一例因
家庭暴力导致的离婚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表现出对婚姻不负责任的态度,且无维系夫妻关系的愿望。现原告坚持离婚,法院应依法照准。原告放弃住房的居住、使用权,表示离婚后携女居住在其母处,并要求被告给予住房补偿。因该要求符合法律政策规定,法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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