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立法鼓励组织和个人参与投资兴建地方铁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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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12:41 中国广播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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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网长春1月20日消息(记者刘源源)《吉林省地方铁路条例(草案)》昨天在吉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提请审议。该草案鼓励国内外组织和个人参与投资修建地方铁路。 据了解,目前我国尚无地方铁路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这次吉林省制定地方铁路条例,规定地方铁路建设用地应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城市规划范围内,地方铁路的线路
目前吉林省已建成铁路160公里,在建93.8公里。“十一五”期间吉林省还将增加10个铁路建设项目,列入发展规划的新建改建铁路将达1300公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