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大明集团原总裁涉嫌贪污3700多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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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17:00 新华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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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济南1月18日电(记者丁锡国)中国石化胜利油田大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总裁李荣兴,借改革之机,涉嫌贪污、受贿一案,去年被山东检察机关查处。检察机关称,李荣兴涉嫌贪污3700多万元,受贿700多万元。 近年来,一些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改革之机,大搞“国有变私有”,造成了国有资产严重流失,有的引发职工集体上访。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向正在召开的山东省第十届人
李荣兴案是其中的典型案例。根据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的报告,这位国有企业的负责人利用职权,索贿受贿,巧立名目,私分巨额国有资产,其中李本人涉嫌贪污3700多万元,受贿700多万元。检察机关的报告说,依法查处这件案件后,为国家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职工群众拍手称快。(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