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与社会的捐助摩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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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14:50 郑州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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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与社会的捐助摩擦 1月6日,清明上河园就捐款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要求核实澄清的公开信,据了解,此事正由开封市出面协商解决。清明上河园总经理周旭东称,公司的名誉已经受到了损害,因此不排除诉诸法律的可能。但由于种种原因,截至记者发稿时,事件尚未获进展。
尽管事件是由一则报道引起,但在有关人士眼中,此次15元捐助事件实际上是企业与社会之间在慈善捐助问题上的一次摩擦。“企业是以效益为最高目的的,对于回报不很高的投入,它考虑的就少;而社会和政府,则希望企业捐的钱越多越好,尤其是那些效益比较好的。在社会总的捐赠量还不够多的情况下,企业和社会在这方面的摩擦是一定的。”1月16日,开封市一位私营企业主对记者说。 1月15日,记者采访的开封市民中,认为企业应该在社会公益事业中扮演主角的占了绝大多数。“社会对企业的要求是这样的,政府在不知不觉中,也会代表社会的这种观念。”这位私营企业主说。 在引发争议的报道末尾,开封市救灾办负责人表示,向贫困群众献爱心需要全社会的努力,特别是有一定经济实力的经济组织更应当带头。这位负责人对清明上河园“只捐15元表示遗憾”。 在接受《郑州晚报》独家责任记者采访时,这位负责人介绍了近年来开封市的捐赠情况,“一直是市直机关捐的比较多,企业和个人比较少”。对其原因,他认为开封市慈善机构不完善,至今还没有慈善协会是一方面,企业的责任感缺乏,捐款不积极主动是更主要的。在其出示的此次捐助详表上,除去清明上河园之外,捐助金额在100元以内的企事业单位还有8家。“基本上,捐款一到账,马上就被拨出去用了,社会募集的总体救灾捐款比较紧张。” 在这种情况下,效益好的企业捐出更多的善款成为理所应当。而这种厚望一旦与企业捐助“不相符”,势必引发争议。1月16日,一位企业的负责人对记者说,实际上企业捐款再多,在社会和一些人眼里也被视为应该或者正常。这一点,被有关人士视为清明上河园15元捐款事件的背后动因。 捐赠潜规则 “退一步讲,就算只捐了15元,难道代表的就不是爱心?”在对捐款数额提出疑义之外,清明上河园职工对爱心捐款的性质也发出了质疑。 清明上河园工团负责人金瑾专门查看了民政部发布的《救灾捐赠管理暂行办法》,其第四条规定“救灾和捐赠应是自愿和无偿的,禁止强行摊派和变相摊派”。“这说明捐赠本质上具有自愿性,应是企业的一种自愿行为,把捐赠视为企业必须做的,并把捐款多少当成衡量捐助者是否具有爱心的标准,这是捐赠办法的精神吗?” 金瑾的质疑代表了相当一部分企业的声音。与此事相关的另一个背景是,中国的企业捐助积极性总体一直不高。2005年底,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流通与消费研究室主任陈新年对媒体透露说,国内工商注册登记的企业超过1000万家,但有过捐赠记录的不超过10万家,99%的企业从来没有参与过捐赠。“在这种‘国情’之下,长期以来,已经形成了企事业单位捐赠的特定潜规则,其核心就是摊派。”1月16日,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国企经理人对记者说。 “如果你每次都不捐款,没有法律可以制裁你,但你跟领导和方方面面关系处起来就很难,企业就很难争取一些利益。”这位经理人说,这也是捐赠已经成为一些较大企业运营成本的原因之一。 而这种准“摊派”性质的捐款又被依此推行下去。在开封市某企业负责人出示的一次捐赠清单中,其“参照企事业单位”的标准规定的捐款数额,公司领导与局级领导标准等同,以下依此类推,领导捐款100元以上,部门经理捐款50元以上,党员每人20元,员工及商户每人10元,也可捐物。而如果不这样,“就很难达到有关部门的理想数额,面子上过不去”。 引导还是施压背后的中国慈善 清明上河园捐助风波触动了中国慈善事业的一个软肋,即在社会总体捐赠数额较低、慈善意识与慈善环境有待提高的整体环境下,如何才能引导企业与富人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 事实上,探讨如何在制度尤其是政府税收政策上推进中国企业更多参与公益事业的讨论一直在进行。一个被媒体反复使用的数据是,我国国内现有的大大小小100多家慈善公益组织所掌握的资金总计,仅占到国内GDP的0.1%,而美国则占到了GDP的9%,其富裕阶层企业和个人每年通过各类基金会做出的慈善公益捐助有6700多亿美元。论者通过对比后分析,造成这一现状的原因主要归于国内的慈善制度不健全。郑州市一位参与慈善事业的民政官员曾对记者这样说:“目前国内法律不像欧美国家对慈善捐助给予较大额度的免税待遇,国内慈善公益组织影响力不够,民间组织不够发达,另一方面,对于善款能否善用的担忧也使一些企业和个人出现犹豫。” “近几年来,企业已经为社会捐款30多万元,但换来的直接回报,只是捐款的那一部分数额可以划入成本,不收取税费。”清明上河园总经理周旭东向《郑州晚报》独家责任记者说。 “在中国国情下,对企业或者个人捐助多少,只作道德上的追问显然是不合适的。”郑州市一位民政官员对记者说。而在这种情况下,花费较长时间培育长期性的慈善环境,从制度上引导企业更主动地投入慈善事业,还是通过各种方式施加压力,满足于数字上的直接获益,成为慈善事业的两条可选择道路。但毫无疑问的是,两者的区别是巨大的,用这位官员的话说:“创造环境,还是直接施压,这是截然不同的两条路。”(郑州晚报记者 游晓鹏 文/图) |
